本是插科打诨,却引来花厅众人一阵哄笑。

        天香馆这种寻欢作乐的场所,小倌们当然是穿得越少越好,越少越让人喜欢,可不就是神圣吗?

        被人奉为神圣的萧楚南却不这样觉得,他厌恶极了这些人的目光,每一道视线流连在他身上都像是刮骨凌迟,让他恶心之余又觉得羞耻。

        之前在馆内卖艺之时,倒是也有不少不怀好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但那时他衣冠整齐,哪怕再怎么觉得屈辱也尚且能有所自容。

        可现在被人喂了药,强行扮了妆,穿上这些可谓是伤风败俗的衣衫,像商品一样展示出来,众目睽睽之下,自尊被践踏,耻辱被反复鞭打。

        长在世家的公子,从小听着圣人言,行着光明事,哪怕流落风尘,骨子里也还存着不肯低头的尊严,这般供人挑拣谈笑,当做玩物,不亚于剥皮抽筋的酷刑,以至于愤怒羞耻之下,萧楚南只恨不得立马撞柱而亡。

        可是他不能,别说是撞柱了,他现在连把衣衫拉好遮蔽身体的动作都做不到,因为只要稍稍一动,脚腕上的银铃就响个不停。

        若是普通银铃还好,偏生这脚腕上的银铃是特制的,是秦楼楚馆这种地方专门用来调·教不听话新人的。

        当初他为了生计,在馆内不得不放下身段为前来的客人抚琴,他的琴可引百鸟朝凤,在天大陆有仙乐之称,一曲难求,本是为修身养性所学,最后却用来卖笑,斯文扫地不说,最可恨的是那大腹便便的流·氓客人,说是听琴,听到一半却开始对他动手动脚。

        他那时初入天香馆,世家公子的傲骨尚在,哪肯被如此欺辱,当即操起琴往那客人头上砸去。

        后来客人在榻上躺了半个月,他也被天香馆的掌事好好磋磨了一顿,也是那个时候,他见识到了这银铃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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