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宣读法庭纪律。

        不需要裁判长入庭时,全体起立。

        一切程序化繁为简。

        此即简易程序。

        法庭内的书记员开始一一核对到庭人士的律师证件。

        随着核对身份的结束,江田法官开口道:“庭前,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已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由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本庭现仅告知当事人的有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其他权利,不再进行正式宣读。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认为法官同审理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现在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回避”两个字撞入宫川的耳内。

        一个想法在宫川的脑海内浮现出来。

        自己要不要试着申请法官回避?

        之前江田法官曾经审理过高井与青叶台公寓业主之间的纠纷。如果他把前案形成的偏见给带入进来的话,那这个邻地通行权纠纷案件,基本上就没得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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