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川本高速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车辆损失费用9千8百万円,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23万円。合计9千923万円。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东京高等裁判所。”
“裁判官:熊谷勇、长濑勇人、永井希美。”
“本案宣判结束。”
法槌敲响。
寺井诉川本高速案,一审正式结束!
原告方的赔偿数额除了被扣除车辆折旧数额以外,被全部支持。
一向保守的法庭,居然在这起没有先例的案件中做出了如此大胆的判决!!
刹那之间整个法庭沸腾起来,旁听席上的一些记者顾不得礼仪,推搡着座位旁边的人,直接冲出了823号法庭。还有一些记者站了起来,拨打电话大声说着最新的裁判结果。一旁的法警顿时围了上来,骂骂咧咧地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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