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固然能优先受偿。
但是,在重复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受偿也是不同顺序的。
几家往来主要银行,也在不断商讨大家受偿的顺序。
每家银行不同的律师、会计事务所的人员,都在为各自的雇主争论得面红耳赤。
固然场面上看起来热闹。
但是在受偿顺序这个问题上,还是谁拳头大,谁说话就硬。
也就是说,哪家银行出钱最多,受偿的顺序就越在前面。
纵然合同有上千页,充斥着纷繁复杂的法律术语,还有合同条款。
但是,最原始的逻辑并没有改变。
实力最强者,说了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