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天空时阴时晴。
张云起下午三点直接去了北大。
赶明儿他就要回里津了,就剩下今天这么一天时间,虽然爱华电子那边一堆事,但就算天塌了,他也得抽出空来,陪初见度过在燕京的最后一天。
这地儿他已经熟门熟路,穿过这座传承至今的古代私家园林,环境清幽,书香浓郁,虽然是周末,但捧着书当做馒头啃的学生随处可见。
当然,张云起也很喜欢看书,不过相比于北大的天之骄子,他活了小两辈子,真正喜欢的也就只有一本《金瓶梅》。
当初拜读过后,甚绝伟大。
作为一本传世,他觉得每一头雄性动物都应该去好好看一看,虽然看完之后未必能得到什么成长,但至少可以让人懂得一个生存法则: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面生存,要对女人祛魅,对富人祛魅,对官员祛魅,对兄弟祛魅。
当然,除了《金瓶梅》,张云起心中还有一些值得一观的世界名着,比如《阿宾》,这本书堪称是现实主义的少年派奇幻漂流,《白洁》也还不错,算得上是中国版的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至于《金麟》,那绝对是中国的百年孤独!
想着这些,张云起很快就穿过了幽静的宿舍区,在一栋灰扑扑的旧楼下停下,他掏出手机又给初见打了个电话。
初见很快就走了下来。
她穿着上周张云起陪她逛王府井饭店购物廊买的一件深蓝色套裙,下面是白色蕾丝边的袜子和平底黑皮鞋,配着白色领巾,今天她没有扎马尾辫,一头细笔软直的长发披在肩膀上,别了一枚珍珠贝发卡,纤纤细细,清澈明媚,惹的经过的男生驻足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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