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宁与萧怀沣回了家。
静坐临窗大炕上喝茶,骆宁想了很多事。
郑玉姮“谋杀太皇太后”,祸连娘家,却只是牵连了她的父母兄弟;而申国公早已和郑玉姮的亲生父亲勋国公分家了。
本朝律例上写,“嫁娶之女,各从夫家之罚”,若郑玉姮是外命妇,她谋杀太皇太后,她夫家三族都要受株连。
至于娘家,本朝律例上没有写。
律例是很简略的,故而大理寺、宗正寺断案,需得有大理寺卿拿出合理理由来相对应惩罚。
律例是死的,朝臣是活的,故而郑玉姮一案,祸连了她的血亲:她的亲生父亲、她的血脉兄弟以及祖父母这三代。
不过,她既没有至亲兄弟,祖父母也去世了,只她父亲勋国公被判了褫爵、与家眷一起流放千里。
大理寺卿是申国公府的人,郑玉姮的案子由大理寺协助宗正寺办理,他们愣是在仅有的律例之下,把申国公给摘了出来。
这是律法上的。
从舆论与民心上讲,申国公几乎人人喊打,甚至有人偷偷往申国公府的大门上扔污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