牠评估了一下这件事的意义,评估了很久,最後在观察笔记里写了一行字。

        有时候在场,就是一切。

        然後牠在这行字下面,停了很久,加了一行。

        但牠不打算承认牠知道这件事。

        因为知道和承认,是两件事。

        那天下午牠做了一件事,牠要说清楚,那件事不是故意的。

        林存仁在书房工作,谢昀哲走了之後,书房里很安静,林存仁打开电脑,开始写东西,牠从书架顶端跳下来,走进书房,跳上书桌,在右角坐了一会儿,然後站起来,想换个位置。

        牠往书桌中间走,走到电脑旁边,往电脑那个方向看了一眼,然後脚踩到了键盘。

        准确地说,是牠的右前爪踩到了键盘的右下角,踩了大概三秒,然後牠继续往前走,跳下书桌,去喝水了。

        这件事前後大概五秒,牠没有特别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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