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像的,就好像小的时候你给我讲故事哄睡觉,总是要回房间,自己忙自己的一样,每次我总觉得你半夜会醒来走掉,总是要半夜醒来看一眼你在不在,捏着你的手才安心。”爱弥斯笑着说,“你在我身边就很安心。”

        然后旁边的公司特助赞妮一脸你们真的是够了的样子。

        然后咳了一下,两个人才想起哦,旁边还有个人,爱弥斯闹了个红脸,阿漂则是很淡定的说继续核对一下吧。

        “不用了,应该没区别了,我现在就去把剩下的东西弄完。”赞妮真的是不想再跟这两个人在一个空间里面,然后赶紧找了个借口跑了,高跟鞋噔噔噔噔的,走出门来就看见一个银发的少女穿着伴娘服在那边置气。

        “二小姐,你再这么生气下去,你也不会变成婚礼的主角。”

        “你这个月的绩效全没了。”

        婚礼不仅仅是一场盛大的仪式,还是一场宣誓胜利的仪式,伴娘服再怎么精致,再怎么漂亮,会牵起新郎服的手的永远只有伴娘服里面的那个人,只有穿着新郎服的时候才可以掀起新娘服的头盖,才可以看到新娘服头盖下面那双眼睛的含羞带怯,才会意识到:啊,原来眼前的这个男人(女人)已经属于我了呀。

        总是有人把恋爱比喻成战争,像是死鱼眼男孩和高高在上的傲娇大小姐,沉迷嘎拉给木想写自己的嘎拉给木的男孩和他的女主角,长得像宿傩的男孩和喜欢吃蛋糕的女主角,高智商贫困生和黑发赤瞳的有钱人家的大小姐,金毛犬和她的侄女……等等混进来什么奇怪的东西?

        反正就是爱弥斯又是这一场战争中绝对的胜利者,她不仅攻下了敌方的首都,还把敌方的皇帝抓过来结婚,还把所有的觊觎这个皇帝的家伙全部给一一打趴下,只能陪着笑脸穿着伴娘服过来看您说哈哈,您这打的真好啊,求求了,饶我一命,我不想过来看你们结婚。

        爱弥斯说不可以哦。

        阿漂问要不要请公司的同事?爱弥斯说当然要,而且还要请她们当伴娘,还要让她们一起坐一桌,到时候你挽着我过去跟她们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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