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听起来或许很帅气,是那种足以让酒馆里的吟游诗人唱上三天三夜的头衔。

        但说实话,如果有的选,我大概一辈子都不想跟这两个字扯上关系。

        拔出那把插在王都广场石头里几百年的破圣剑时,我满脑子想的既不是讨伐魔王,也不是拯救世界。

        我只是在想,成为英雄的话,是不是就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格,去圣城把那个五年前被带走的、总是跟在我身后的胆小鬼给带回来了。

        没错,我成为勇者的理由,从一开始就这么自私和渺小。

        一切都是为了溪。

        从小时候起,我就不是个聪明的孩子。

        父母总说,我继承了父亲那当了一辈子士兵的耿直和母亲那农妇般的朴实。

        村里的大家也都觉得,我这孩子,除了力气大点、长得结实点,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

        我的童年,和村里其他男孩子一样,每天在泥地里打滚,学着父亲的样子挥舞木剑,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真正的战士,保卫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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