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断断续续的花了12天,我总算回忆,并整理清楚这段时间都发生了什么,虽然说究竟过了多久我不得而知,但我需要做什么,心知肚明。
杀了他
没有任何的斡旋余地了,只要我还想要自由,还想要成为一个可以自己主宰自己的自由人,可以自己追求自由而美好的性爱,而不是被人奴役,亵渎的玩偶,那就必须……
杀了他!
而计划也相当的简单,莫里斯只知道施展法术需要言语与姿势,却不知道不同的法术,对这些的要求是天差地别。
有的法术需要整轮的施法,而且必须杜绝干扰,而有的法术只需要一念,便可施展。
同样,也有的法术,根本不需要姿势成分。
律令·痛苦:说出一个具有力量的词语,让目标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
律令系的法术,是出了名的逼格高,效果强,然后不好用。
原因无他,这堆法术是典型的遇强则弱,与弱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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