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为自己反抗了张明华,她就“赢”了,她就“干净”了。
可她刚刚看到的,比张明华那晚的“图穷匕见”更让她绝望。
李姐,那个她鄙夷的、嘲笑的女人,用她最看不起的方式,拿到了她想要的一切——金钱、假期、地位(“先进个人”)。
而她苏晴,这个“笔试第一”的“高材生”,这个“宁死不屈”的“贞洁烈女”,换来的,就是沾满油墨的双手,和一间发臭的地下室。
她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她骑着车,在凌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狂奔。
她想吐。
她停在一条暗巷,(那股酸水再也忍不住),扶着墙,吐得天昏地暗。
她吐出来的,仿佛不只是中午的馒头,还有她这二十二年,(在大学、在法学院)建立起来的、关于“公平”、“正义”和“尊严”的一切信仰。
她吐到最后,只剩下干呕。
她筋疲力尽地回到那个租来的、月租80块的“筒子楼”单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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