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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我要说的这个故事,可不是发生在亚伯丁那充满人口以及观光客的地方,而是要再往西前进,到达林纳湖、发生在介於奥本以及利斯莫尔岛之间的、那一小块海域的一段趣谈。相信我,我曾经在那片海域活得自在,我在那咸咸的水域里面大啖青鳕和挪威长T鳕(前者的r0U质结实、带点酸味;後者的r0U倒是细nEnG的多,刺也较软)日子快活地不得了,从来没有想过要移居或是什麽其他的事儿,拜托!我是个对於家乡有强烈依恋的存在,要我离开这里简直是叫我去Si。

        但该Si的是,我从海风与那些焦躁的燕鸥之中听到了传言,听说我失去已久的手臂随着一支马戏团将会来到奥本这个小镇。为此我感到怀疑——那不可能,哪怕是夜魔如我,我的肢T已脱离r0U身数百年,早该像是丢进煤炉里的雪松枝一样枯灼然後风化,怎麽可能还留下任何一丁点儿残渣?何况,史诗里面难道不都写得明明白白?我的手臂被当成战利品一样钉在城墙之上,远在丹麦!对於现在定居在苏格兰的我而言那已经遥远而模糊,相信我,你绝对不会想知道当初我花了多久才游来这里——绕过奥克尼群岛、在赫不里底群岛晕厥了三天,差点成了燕鸥口里带着鱼腥味的腐r0U。

        虽然我长得确实不b那好到哪去。

        传说总是虚实参半的吧,但是至少有一些情节仍然是根据事实的,正如我的血可以溶化最锐利的剑,我想说不定连王者之剑都会为此而黯淡——不过那或许更像是我一时狂妄自大的夸口罢了。

        但值得确信的事情是,我确实也伤到了贝奥武夫那家伙,只是当他re1a的血泼上我的R0UT,我的身T也不可抗地发生了变异,英雄的血於怪物如毒正如我等的血之於英雄,我Sh黏黯淡的皮肤变得白皙饱满、细瘦如枯骨一般的手指长出了肌r0U,甚至我的眼睛也沾到了一些,最令人厌恶的地方在於我那只被人化的眼睛是最澄澈的蓝sE、像他,像我发誓要毁灭的仇敌。

        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我安分守己,只有偶尔当那些鳕鱼没办法满足我的口腹之慾时,我才会从溺Si的渔夫身上扯下布料,把自己包裹得像是个人样,然後鬼鬼祟祟地就着夜sEm0上岸、到附近的酒吧去吃点热腾腾的r0U——当然不要炸鱼。J或是牛或许还行,但这块地方的人们实在让我觉得他们完全不懂鲜鱼的美味,我曾嚐过一次,他们把已经不新鲜的扁鳕泡在面糊里,然後炸成又Sh又油腻的东西,配上一点都不美味的酸菜,不是我在说,那东西根本不是人吃的,就算是怪物如我也不吃!

        正如我所说的,我上岸是为了Jr0U,那美味多汁的、泡在番茄汤汁里面的马萨拉咖哩J,我发誓,我甚至愿意为了吃一顿好的马萨拉J徒步走到格拉斯哥,无论风雨,我想这就是美味所能够驱使人们的力量吧?

        言归正传,我势必得为了证实这个谣言长跑一趟,不为别的,少说是为了我的母亲,你大可以说我是所谓的妈宝,我一点都不介意。据我所知,现在的某些人类甚至耻於承认他Ai他的母亲,真是笑掉人的大牙,噢不,怪物的牙。

        我在流经奥克尼群岛时结交过一些朋友,那是所谓的巨魔,他们是一群C着盖尔语口音的大家伙,身材魁梧,每每发t跟d的声音时就像是要把那些子音y挤出他们大h牙的牙缝,听起来还真有几分像是冰岛来的野蛮人。

        不过那倒无所谓,他们都是b我更懂得生活的T面人,新生的巨魔几乎都被泡过英雄的血,看起来就与寻常人无异,据我所知那是因为现在对於英雄的标准放宽了许多,只要是领主或是nV爵的血就能起到差不多的效用,而在苏格兰这样的地方,你也晓得,大有购买一小块公领地以获得爵位这档子的事儿,随处都是现成的领主与nV爵。而巨魔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酒吧等待,等那些所谓的贵族灌威士忌灌得烂醉,然後再偷偷从他们身上偷走半品脱的鲜血。

        瞧吧!一点都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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