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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朝还不知道,这张全家福的意义,也许并不在于“福”,而在于“全”。

        拿到照片的第二天,胡向云把两个孩子送去了娘家。她和程万里决定南下打工。

        那一年,郑集英已经五十八岁了。

        她的手臂干枯,如同起皮的老树干,脆得轻轻一摸就会掉渣。四个月大的程夕躺在她怀里,让人想到冬天枯树枝上的鸟巢里瑟瑟发抖的雏鸟。

        程朝站在郑集英和胡向云中间,她们的对话钻进耳朵里,他发现自己第一次听懂了大人的话。

        “钱”、“缺钱”、“赚钱”,成年人的世界说穿了也没什么复杂的。

        但最后胡向云说:“我该走了。”

        走?走去哪里?不带走我和妹妹吗?程朝终于意识到不对劲,突然停止的争吵原来是离别的预兆。

        他拽一拽郑集英的衣角,又一脸急色地看向胡向云。但郑集英只是轻轻地拍拍程夕哄她睡觉,头也不抬地说:“走吧。”

        胡向云的眼泪当即流出来。她擦擦眼泪,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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