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那名曾将鞋底置于哥哥胸膛上的侍从起身,用洋洋得意的口吻炫耀似的说起十年前自已一脚踹断旧岁风光无两的朝歌长公主之子、今岁借满腹经纶荣升太府寺少卿之位的姜氏嫡子三根肋骨的经历,姜明月适才收回眺向故人来处的视线。

        “我很想死,可皇阿舅派来的禁军迟迟不杀我,有一天,我抱住一个来清点是否有漏网仆从的禁军腿腕子,求他给我一个痛快,但他没杀我,只是一脚踹断了我左胸的三根肋骨……”

        这是哥哥对姜明月叙述的过往,自听到的那一刻起,她一字一句都不敢忘。

        可,这段过往里的另一个角,却对他的同伴说——

        “建兴十一年,我奉先帝的命令去罪妇叶朝歌家中清点遗体,好家伙,老子一进门就被里头的尸臭味熏的呕吐不止,上值前才吃的水引馎饦一股脑吐到了老子的新鞋上,老子正生着气,谁知那罪妇的儿子竟在这时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一把就抱住老子的腿腕子……”

        “嚯,你们猜这位先头仗着自己是先皇子侄在一众世家小郎中呼幺喝六作威作福惯了的主儿抱着老子腿腕子求什么?”

        “他求老子给他一个痛快!”

        “死在咱们哥几个手里的落魄贵胄,没有数百也有数十,少一个不少,多一个不多,老子对他说只要他能帮老子把鞋面舔干净,就如他所愿,那主儿是真想死啊,满以为老子说的是实话,当即就把嘴贴了下去,啧啧……“

        “罪妇叶朝歌活着的时候,那主儿被养的多无法无天,叶朝歌死了,主儿不是主儿,是狍子,没被老子脏腑消受的水引馎饦,老子看一眼都觉得恶心,他却像是野狗嗅到了夜香,舌尖忙不迭的往嘴里卷,老子的鞋面被他舔的比屋里婆娘浣的还要干净……”

        蛟龙失水被蛇欺的事件,对于蛇而言总是格外的有意思,那名侍从话弦儿及此,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捧腹大笑起来,笑声夸张又讽刺。

        姜明月的右手手指,就是在这个时候悄么声的握住袖兜用来防身用的匕首的,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没教她立即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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