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祖父母、父母,必死。
奴婢辱骂家长,最高可判绞刑。
除此之外……
没了。
明清时候,“骂詈罪”又加了一条,那就是普通人互骂,如果闹到衙门,双方各打一顿板子。
不过,如果你是有功名的人,那么恭喜你,就算你是生活在明清时代,你骂人也是不犯法的。
所以当时有句话,叫做“和尚口吃遍四方,媒婆口传遍四方,秀才口骂遍四方”。
当然,这个骂依旧不包括辱骂自己的至亲长辈,那就是死,没得商量。
大理寺卿吴书仔细想了想大宋律,确实拿这种状况没有办法。
不过,他不放心,又向左右的刑部尚书张方旬和御史中丞朱倬分别投了一个询问的眼神儿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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