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巡夜人和猎犬的存在,无法隐藏被杀者的气息。
如果他继续潜入内院,不等他找到三巨头之一的住处,整个齐云社就得被惊动。
若就此退却,就有两个问题。
一是此番打草惊蛇,再想来,难了。
二是如果人家想到要做内部排查,他这个新来半个月的人,就很容易成为怀疑对象。
幸好他之前的从业经历,使他善于跳开常人思维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
所以,他主动让巡弋的杀手发现了他,从而让一群人亲眼看到了他“一瘸一拐”受了伤的“事实”。
至于他一路逃去时滴落的血液……
伱以为他为何要主动冲进房去,干掉另一个杀手?
装血的水壶,已经被他打碎,搅埋在房后溪流中的泥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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