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不再试探帕克的斯普雷威尔充分利用了上手时代的便利,利用手部动作阻止帕克起速,终于逼停了来去如风的法国跑车。

        邓肯不得不来到高位接应。

        梅森随之上前。

        面对梅森,邓肯有高度优势,但他一般不会利用身高差在罚球位置干拔。

        邓肯选择晃左突右的持球进攻,却在内线遭遇雄鹿的另一名内线的围剿。

        没有找到罗宾逊位置的邓肯只能在夹击形成之前出手,他使出了一记油漆区位置的抛投,不中,然后,于飞提前预判篮板位置,将球抓住的瞬间,不给马刺丝毫的缓和时间,篮球如炮弹般被传向前场。

        斯普雷威尔快攻得分。

        9比5

        组织者的高低之别在这里体现得很明显。

        帕克是一个正常的控卫,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改变对方的防守阵形,从而创造出得分机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