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来自华盛顿州肯特城的十二年级生,”奥利维尔说道:“克里斯认为他会比拉马尔·奥多姆更出色。”

        瓦卡罗翻了个白眼,朝电视机走近,而其他人则让开了一些空间。瓦卡罗眯起眼睛,花了一分钟观看丹尼斯从远处拍摄的比赛录像。

        尽管角度偏远,但瓦卡罗还是看出了该比赛是一场4A级别的高中篮球比赛。

        “4A?还是在华盛顿州?”瓦卡罗问道,“这个孩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说他十二年级了?为什么我之前没听过他的名字?”

        去年的耐克地区邀请赛结束后,于飞在高中篮球圈已经小有名气了,但以一个地区AAU比赛建立的名声,还不足以让瓦卡罗这种大人物印象深刻。

        丹尼斯解释道:“升入十一年级之前,福来一直在打排球,他真正打出名气是在去年开始的...我认为,他是一个苏醒的沉睡者,非常有潜力。”

        瓦卡罗没有回应丹尼斯。

        他继续观看比赛录像。

        于飞展现出来的特质是全面的。

        你说他是中锋吧,除了防守的时候,他基本不站内线。可你说他是后卫吧,他那个身材很难在高水平的比赛里打后卫。

        克里斯·丹尼斯说得没错,这确实是奥多姆式的比赛风格。

        但瓦卡罗见过同时期的奥多姆,当时的奥多姆是毫无争议的全美第一高中生,论实力,在现在的于飞之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