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私名”,就是编外的小吏,由官员自己花钱聘请,专为这官员做事。
韦暄这一解释,几名官员脸上都露出了讳莫如深的表情,便不再过问。
随着前头那位段判官的指引,绕过一处照壁,这才真正进了青州州府衙署。
率先印入眼帘的就是大堂,大堂又叫讼堂,是审理案件的场所。那大堂约有三楹进深,正中摆着一个公案,两侧摆放着青旗、蓝伞、青扇等仪仗。
郁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在法制史课本里出现过的讼堂,不由得有些好奇,多打量了几眼。殊不知这神色落在先前那方脸官员眼中,自是没见识的表现,他不由撇了撇嘴角。
穿过大堂,就是秘密审案的二堂和三堂,此时未有案件审理,这两处大门紧闭,一行人便从西侧的走廊绕行至后面的内衙。
内衙,通俗来讲,相当于现在的“机关家属大院”。
大宋的地方官员到地方任职,州县官府通常都为他们提供住房,住房就在公衙内,故此整个区域又称“廨舍”,“廨”就是方才走过的工作区,“舍”就是内衙,即后面的生活区。
所以此时的官宦公子,也被称为“衙内”。
按规定,青州所有官员都要住在内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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