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别人可能留点疤没什么,但李因绝不能留疤,付思朝深知这一点。
先不论发型的事,李因是她见过第一个来青浦岛还穿夹克的,在船上挽在臂弯里,一下船就穿上了。
那灰夹克是短款,短到付思朝有些匪夷所思的地步,布料裁一裁不够给乐乐做衣服的,透气没有多透气,挡风没有多挡风,完全只起到一个造型上的作用,要不是方圆百里没机场,她还以为哪个王牌飞行员来了。
这么讲究的人,脸上要是留条印子回去,得气哭。
Cityboy,还是爱漂亮。
她去小芳姨那借芦荟胶,牛郎织女相会似的隔水对谈,胶没有,意外之喜借到了疤克。往回赶时,陈二已经送完这街的药,重新开始划船了,叫她:“小朝你快点,对讲机里叫呢,催死人了!”
一阵劲爆的狗叫声自背后传来,付思朝转头,正好见着阿嬷在供台前面,把阿公重新摆好,乐乐对着陈二急赤白脸一顿吼,好似看到了杀父仇人,一人一狗应该是从连通的阳台那下来的。她把药片递过去,急匆匆道:“阿嬷,我来去帮忙,你把药送到五楼好吗?”
陈二裤脚被咬开线,投鼠忌器,不敢动狗:“去去去,还没我鞋大,再蹦哒家法伺候!”
阿嬷没听见似的,兀自碎碎念:“啊哟,小因受伤了,严不严重?要不要涂红药水?你要当心——”
付思朝忙不迭爬上龙舟:“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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